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《深圳市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实施办法》。办法指出,加快现代服务业扩大开放。引进国际资本,做大做强金融业,促进信息技术提速发展、提升专业服务能级。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依法开展银行卡清算业务。深化商业养老保险、健康保险等行业开放,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专业保险机构在境内投资设立或参股保险机构。探索在前海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。深化前海内地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机制改革,鼓励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前海设立业务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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